关于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郭华 时间:2025-05-14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53号)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立项原则

学校开展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的宗旨在于,促进创新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融合,推进我校学生创新活动的开展,搭建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的平台,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创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造思维和创业本领,激励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培养适合行业企业和产业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促进高质量就业。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坚持“过程参与、实践创新、切实可行”的原则,遵循“理实结合、鼓励创新、培养素质、提高能力”的要求和“自由申请、公平立项、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为重点,扩大项目覆盖范围,健全立项结题机制,优化项目管理,推动形成“国家、省、校、院”四级实施体系。

(二)项目类型与级别

1.创新训练项目。主要支持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主要支持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

3.创业实践项目。主要支持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本次立项的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级别分为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推荐)、省级创新训练项目、校级创新训练项目、校级创业训练(实践)项目四类。每次只能申报其中一种项目类型,不得同时申报创新训练、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省教育厅推荐至教育部的国家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未获教育部批准的参照省级项目执行。国家级创新训练计划设立重点支持项目。

重点支持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研究团队要有效利用高校和社会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大学科技园、技术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究平台所拥有的一流学科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原创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

(三)申报要求

1.创新训练计划以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为导向,鼓励有创业意向的学生参与,鼓励有技术成果转移、产品落地的指导教师参与。国家级项目务必要以参加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大赛为目标,指导教师必须近三年有授权发明专利或技术成果转移(文科专业可适度放宽)。

2.项目团队分工明确,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项目成员原则上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专业组建团队,每个团队总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即项目负责人)不超过2人,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原则上以一、二年级学生为主,要求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毕业班级学生不得申报当年项目。每个项目至少配备相关专业指导教师1名,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

3.申报项目学生需认真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23),学生可结合所学专业知识自拟题目、自拟方案、自由申报实践创新项目,也可由教师结合教科研课题,提出综合性、训练性的项目,供学生选择。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生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保证在在校期间完成。

4.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期限为1年。省级及以上项目需按照省里要求在线提交两次季度报告、一次中期报告和一次结题报告。

5.已立项资助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材料须遵守学术诚信,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将不予立项。

(四)立项数量

2025年学校计划遴选确立600个项目,其中国家级项目(推荐)40项,省级项目100项、校级创新项目420项、校级创业计划(实践)项目40项。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给学校的推荐名额,各教学单位推荐立项的数量与级别以今年参加大学生创新大赛校赛数量、去年创新大赛成绩和各学院在校学生数量为主要分配依据。

(五)经费资助

学校对立项的训练项目给予经费资助,鼓励学院对立项项目经费进行配套。经费由指导教师代管,由承担训练项目的学生使用。为保证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经费的效益,经费使用范围原则上为:材料器件费、制作加工费、参考资料费、打印复印费、交通差旅费等与学生开展创新训练工作密切相关的支出,会议费、劳务费、餐费和通讯费等不予报销。

(六)组织管理

1.项目遴选

1)申报。项目申报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根据所申报类型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23),申报表提交至各教学单位教科研办。

2)初评。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后,择优推荐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各教学单位按照国家级项目(推荐)、省级项目和校级项目分别推荐(推荐限额见附件5)。

3)复评。学校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省级及以上项目进行复评,校级项目不再组织复评,最终确定拟立项资助项目。

4)公示。根据评审结果,由创新创业学院公示一周。

5)发文公布。公示无异议后,由创新创业学院发文公布。

2.过程管理

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各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完成。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中途不可更改,且主持项目必须在毕业之前完成。

各项目实施时间过半时开展中期检查。省级及以上项目,必须在江苏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s://jsgjc.jsed.edu.cn/cxcypt/)提交中期报告,并在项目立项后的第一季度(8月底)、第三季度(2月底)按时提交季度报告。对不能按时提交检查报告或无明显进展的项目,学校主管部门将停止资助,且下一年度不得重新申报。

本次申报预计在20256月公布最终立项结果(需等待省教育厅相关批文),202511月开展中期检查,20265月中旬组织结题答辩。

3.项目验收

项目负责人经指导教师审核后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填写项目验收鉴定书,撰写商业计划书或项目总结报告提交学校主管部门,由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鉴定,鉴定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定为不合格等级的项目,该项目负责人与指导教师均暂停一年申报项目。未能按期进行验收鉴定或未通过验收鉴定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书面提交延期鉴定申请,说明具体原因,经所在学院审查并上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之后方可延期。原则上只能延期一次,延期仍不能通过验收的将予以撤项,停止经费资助。项目验收原则上每年验收一次,学校将验收结果和项目成果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

根据学校高质量发展考核要求,2025年学校批准立项的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在开展、运行和结题时应及时总结研究心得,挖掘相关市场发展潜力,需在此基础上撰写一份商业计划书,提出项目相关研究创意或研究成果的商业化、产业化思路或构想,为参加2026年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名“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做准备。商业计划书撰写可参考学校创新创业学院网站关于大学生创新大赛校内选拔赛相关通知。文科基础理论研究的校级项目,可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项目总结报告,不必另外提交商业计划书。

(七)申报要求和时间

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23),A4纸双面打印,提交至所在教学单位教科研办。请各教学单位完成初评后,于202552616:00前将本部门省级及以上项目申报表等纸质材料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实践中心,同时将省级及以上项目的申报表电子档、包含校级项目在内所有项目的汇总表(见附件4)发送至邮箱51226973@qq.com。管理部门申报归口到对应学科,不接受单独申报。不接收教师或学生个人单独申报材料。立项申报上交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0

二、项目结题验收

(一)验收材料

验收材料主要包括《盐城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鉴定书》(见附件6)、项目研究成果报告、项目汇报PPT电子档、佐证材料四个部分。佐证材料指公开发表论文(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调查报告、专利、软件著作、作品(包括图片、视频、网站等)、实物产品、竞赛获奖、推广与实践应用、企业运行报告和实体运营等材料。

验收材料须与项目密切相关,且在实施周期内完成,否则不予通过。验收材料项目组成员排名第一,或指导教师排名第一、项目组成员排名第二,均予认可。

(二)验收工作

1.个人提交资料。所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填写《盐城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鉴定书》,并于519日前(学院可另行指定日期)将项目鉴定书和其他结题验收材料提交至各教学单位指定部门。项目鉴定书一式两份,用A4纸双面打印、签字,其他材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打印或PPT展示。

省级及以上项目(含省级、国家级)负责人,请务必于516日前登陆江苏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平台,完成两次季度报告、一次中期报告和一次结题报告的填报。4月底已在“盐工2024省级以上大创”QQ群发布通知,群号300083064

2.各教学单位组织资料审核和校级项目答辩。请各教学单位对所有项目(含校级)结题验收材料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进行审核把关,因未通过资料审核不能按期进行验收鉴定的作延期处理。

省级及以上项目由各教学单位进行资料审核。请各教学单位于5231600前将通过审核的相关项目的项目鉴定书(一式两份)交创新创业学院实践中心,其他材料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带到答辩现场;所有省级及以上项目的结题验收材料发送至邮箱51226973@qq.com。结题验收上交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0

校级项目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结题答辩进行验收,学校不再组织答辩。请各教学单位于5231600前,将《盐城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情况记录表(校级项目)》(见附件7)纸质档签字盖章交创新创业学院实践中心,答辩情况记录表电子档及所有校级项目的结题验收材料发送至邮箱51226973@qq.com。学校对上交的校级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进行抽查。结题验收上交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0

3.学校组织答辩。通过各教学单位资料审核的省级及以上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结题答辩进行验收。每个项目汇报时间5-8分钟,专家提问并现场作答。专家评审组根据结题验收材料及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情况予以审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并在创新创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请省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于528日周三下午1400前到博学楼参加现场答辩(具体教室待定),并尽快加入QQ联系群(群号:929308143),以便开展后续工作。

(三)延期或撤项

2023年及之前立项但未能按期进行验收鉴定或未通过验收鉴定的项目,将予以终止。2024年立项但未能按期进行验收鉴定或未通过验收鉴定的项目,应申请延期。请各教学单位于5231600前根据实际情况提交延期或撤项的申请表和统计表,申请表纸质档由各教学单位存管,申请表和统计表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51226973@qq.com。延期撤项项目上交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0

三、注意事项

1.2025年立项申报原则上应以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为目标开展指导。2025年立项资助的省级及以上项目,必须参加次年学校举办的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校赛。原则上,国家级项目(省级重点)未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校赛相关奖项的,将不予结题(或削减50%经费结题),同时削减次年相应名额。

2.2025年结题验收工作将与各教学单位2025年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数量和级别相挂钩,验收结束后请各教学单位培育指导优质项目参与下一轮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并督促延期项目次年通过验收。2026年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校赛评选出的优质项目,之前未申报过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可以大赛专项形式申报当年度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

3.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结题条件及经费资助,依照当年立项通知与结果公布等相关通知执行,验收材料、验收工作等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依据本通知执行。2023年延期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同上处理。

四、其他

联 系 人:郭华、李爱国,8829881713515136996

联系地址:创新创业学院实践中心(希望大道校区仁和楼A202室西侧)

特此通知。


附件:

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创新训练项目)

2.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创业训练项目)

3.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创业实践项目)

4.盐城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5.各教学单位限额推荐数量

6.盐城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鉴定书

7.盐城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情况记录表(校级项目)

8.盐城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延期撤项申请表

9.盐城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延期撤项统计表

10.各项上交材料具体要求




盐城工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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